省文联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| 2020-12-31 14:45
各文艺家协会、杂志社、院、机关处室:
元旦春节节假日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,持续整治“四风”问题,净化节日风气,强化机关作风建设,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做到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,做到令行禁止。机关纪委特强调以下纪律:
严禁违规使用公车,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,值班车辆要作为值班公务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,不得在非公务地点停放;
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;
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、礼品、购物卡、茅台酒等;
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;
严禁公款吃喝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
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;
严格执行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》。
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,按照我省发布的疫情防控紧急通知精神,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。干部职工要杜绝餐饮浪费,机关食堂要加强管理。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并通报曝光。
省文联机关纪委信访举报:673489165@qq.com(电子邮箱);550002 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66号贵州省文联机关纪委 收(信箱);0851----85813843。
省直纪检监察工委信访举报:GZSZJGWXFJB@163.com(电子邮箱);550004中共贵州省直纪工委纪检监察室 收(信箱);0851——85891574。
中共贵州省文联机关纪委
2020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