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制违法失德失范行为 维护文艺界清风正气
近日,知名流量女星郑爽被曝“境外代孕”“意欲弃养”,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面对网友们的质疑,郑爽更是妄图诡辩自己没有违背中国法律。此一番操作彻底引起了众怒,广大网友和各路媒体给予了强烈的批评。郑爽本人的明星光环被打破,人设全面崩塌,粉丝亦纷纷“脱粉”,代言纷纷被撤,这些后果完全是其咎由自取。
此次事件,首先是于法有悖。从法律层面来说,作为中国公民,理应遵守中国法律。我国法律对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,其境外代孕显然就是要钻法律的空子。弃养行为我国法律也明确禁止。
其次是于德不合。从道德和伦理层面来说,其行为严重失德,罔顾伦理,曝光录音中的冰冷语言折射出的是对生命的漠视。两个活生生的、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无辜生命在其眼中如同敝屣,毫无对生命的敬畏和怜悯。
作为公众人物的文艺从业者,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,应当自觉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行业自律准则,严格律己、严以修身,努力追求德艺双馨。一些网友说,“流量越大,责任越大”,其中就是对文艺从业者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的呼唤。
对于郑爽事件,有关部门采取何种法律措施,相关行业组织采取何种规范手段,令人关注。从维护文艺界的清风正气,维护文艺工作者良好形象的角度来讲,广大文艺工作者都应该以此为鉴,做遵纪守法和崇德尚德的表率。
文艺是塑造精神、化育心灵的崇高事业。在媒体融合发展、新技术加持的环境下,文艺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,相应的也就要求他们切实担负起肩头的社会责任。
因此,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提高艺术素养的同时,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,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,艺以载道,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,如此才能给人民以引领、给社会以正气、给生活以力量。
电视艺术工作者应自觉追求德艺双修
用明德引领社会风尚
近日,“演员郑爽疑似代孕弃养”事件引起舆论热议和公众广泛关注,法律人士、专家学者、社会公众各有解读,但无论作为普通公民,还是演艺人员,其行为本身已超越社会大众普遍认知的道德底线。
作为文艺工作者,“艺”是成就事业之本,“德”是安身立命之根。电视艺术工作者承担着“启迪思想、陶冶情操、温润心灵”的重要使命。遵守社会公德、恪守职业道德、弘扬家庭美德、提升个人品德、弘扬良好风尚,既是电视艺术工作者的职业操守,也是社会公众的期待。
在此,我们呼吁,电视艺术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功课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为人、做事、从艺统一起来,自觉追求真才学、好德行、高品位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优秀的文艺作品引领良好社会风尚。
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
2021年1月21日